關于《太康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縣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》的起草說明
太康縣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日頒布的《太康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縣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》(太政〔2021〕30號)自2021年12月2日起施行。
一、起草背景。
2021年,在《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》周政〔2021〕2號下發,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后,我縣擬定和出臺《太康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縣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》。
二、起草依據
1、依據2015年4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,2015年5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公布,《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。
2、《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》周政〔2021〕2號文件。
三、起草過程
在起草和編制過程中,以書面通知形式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,共計收到意見9條,經討論采納3條。不采納理由為:提出修改意見理由不充分。 經縣政府政策法規室審核,該文件符合法律及上級政 策的相關規定。
太康縣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16日